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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创】大明王朝一桩偷劫妇女的案中案上

作者:史遇春

公案类的文字,之所以吸引人,多是因为其中事件的曲折离奇。

这里,也来说一桩公案。

这一公案,曲折离奇、案中有案,是我取材的出发点之一。但是,这绝对不是我写公案类文字根本所在。

那么,我写公案类文字,究竟是出于如何的考虑呢?

这一次,并非是我第一次写类似题材,以前,我也曾有几篇同样类型的文章。既然写到了,又想说几句题外的话,正好,就接着这个机会,在此处先谈谈我写公案类文字的一些粗浅的想法。

首先,须知,我所写的公案,多出自前代的笔记,我是把这些笔记当作历史来读、来看、来学习的。故而,对于此类公案,我都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观察和描述的。

其次,有公案,必有犯行。一般情况下,案件发生的过程,都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之中处于某种程度的极端环境条件下进行的。正是因为这种不同寻常的真实环境条件的存在,更能在其中看到人性的凶残与善良、虚假与真实、丑陋与美好……只有在非常的环境中,才能看出非常的人性;只有在极端的境遇中,才能展现真实的本性。所以,也可以说,从公案之中,可以照见复杂的人性。

第三,公案之中,除了案情之外,其间还隐藏着很多的细节。这些细节,仔细琢磨,也大有文章在。比如,其间透露出来的社会风习、人心向背、礼仪习惯等……

第四、公案之奇,虽不是我所考虑的根本所在,但是,“离奇”是必备的特征之一。不奇,不足以引人入胜;不奇,无法展现人性与世态的复杂……

闲话至此。

下面,言归正传。

先说出处。

此案出自明人祝允明《前闻记》中《奸狱》一节。

那就简单介绍一下祝允明其人。

祝允明,生于明英宗(朱祁镇)天顺四年(公元1460年),卒于嘉靖五年(公元1526年),字希哲;长洲(今江苏吴县)人;因生而枝指,故自号枝山;擅诗文,尤工书法,名动海内;与唐寅、文徵明、徐祯卿并称“吴中四才子”。

简单介绍完作者,再详细述说案情。

话说,明代苏州府嘉定县(今上海嘉定)有一民家,这家的女儿,到了婚配的年纪,即将出嫁。

按照当时的吴地风习,女孩子出嫁之前,要招呼“待诏”到家里来。

所谓“待诏”,曾为官名,汉代即有,唐与明、清亦有。此处的“待诏”,词义已变化,其所指,大约类似于现代的理发师兼化妆师吧!

按照当日吴地的习俗,一般把“栉工”称作“待诏”。

所谓“栉工”,就是旧时称呼专门替人梳头理发的人。

关于待诏,介绍了这么多,似乎,民家招呼待诏来家,是替即将出嫁的女孩子梳头;其实,除此而外,招呼待诏来家,还有一项重要任务,就是替即将出嫁的女孩子“开面”。

所谓开面,亦称开脸、绞面、绞脸、择脸、升眉等,是中国传统婚姻礼仪之一,就是用绞合的双线绞去新娘脸上汗毛,剪齐额发和鬓角,修眉毛扮妆的仪式;女子一生只开一次面,作为嫁人的标志;古代女子开面,一般是在上头前三日进行。(记得幼时,曾听闻吾乡亦有此婚嫁礼仪,是在拜天地之前,称作“上头”。上头时,关闭新房之门,屋内仅留新娘一人、送女妇人五六人、男方家里的迎女妇女一人。上头的仪式之一,就是绞脸。其他仪式,未知为何。)

这位嘉定民家招呼过来为即将出嫁的女儿开面的待诏,其人名唤徐达。

徐达这个人,并不是什么老实本分的人,他有些心术不正。

在为嘉定民家之女开面时,徐达见这个女孩子容貌娇美,便起了歹心。

于是,徐达便前往民家之女的夫家,谋求成为大喜之日喜筵上伺候茶酒的工佣。

到了大喜的日子,徐达还没有完成自己所经办的茶酒事务,便不声不响地悄悄溜走了。

徐达进入男方家里伺候酒茶,原本就不是要做佣工,他的目的就是要熟悉男方家里的情况、摸清道路曲直,以便为不法之事。

(未完待续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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